江苏全面启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 低收入人口范围分四类

时间:2021-08-27 14:01:13 来源: 扬子晚报


8月25日,记者从全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江苏全面启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集中认定。

准确界定范围和标准 低收入人口范围分四类

省民政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对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标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中,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已有明确的认定规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此次待识别认定的新对象。今后,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主要从收入线、财产线、刚支出等方面把握。

低保边缘家庭收入线明确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户籍所在地月低保标准1.5倍,且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家庭;财产线方面,车子、房子、金融资产等标准基本参照低保对象。

支出型困难家庭收入线方面明确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条件;财产线方面,对房产和金融资产的限定参照低保家庭,对车辆的限定较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有所放宽;刚支出方面,家庭人均年收入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支出后,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且以上各项刚支出需在政策范围内或是基本的费用。

全面摸排集中认定 建立数据库实现动态监测

低收入人口中的现有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不再重复摸排、认定。各地将根据新政策重点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摸排和认定。

重点摸排对象为: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年来申请低保未确认的和动态管理退出低保的对象、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各地将把认定出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时录入“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加载已有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数据等信息,形成江苏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未来,民政部门还将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拓展功能,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台。根据共享数据,民政部门可主动开展低收入人口的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实现信息汇聚,为监测预警和精准救助提供支撑。今后,民政部门将拓展动态监测方式,通过日常走访、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村(社区)组织、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等将在日常工作中随时走访探视困难群众,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上报,并把符合条件的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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