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政策清单发布

时间:2021-08-31 11:34:00 来源: 北京日报


一、综合类政策(6项)

1.制定完善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产业引导、激励等配套政策,明确通过城市更新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创产业、高精尖产业、数字经济的引入标准、激励机制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研究制定传统商圈改造促进商业消费升级和加快形成新业态、新消费模式的相关支持政策,扩大传统商场“一店一策”改造升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研究制定低效产业园区分区分级分类认定标准等相关政策,探索建立产业用地使用效率综合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制定完善利用城市更新改造空间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许可审批措施,明确经营许可办理路径。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围绕老旧小区存量资源不足、产权不清晰等问题,研究通过授权经营方式盘活老旧小区市属、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研究在商务区、科技园区、产业园区以及交通枢纽等周边区域,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租赁型职工宿舍、公寓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规划类政策(5项)

7.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以规划街区为基本单元,梳理地区资源和存在问题,明确街区单元更新任务,整体策划街区更新规划综合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8.以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详细规划、分区规划为前提,积极探索有利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容积率奖励与转移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9.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功能混合相关政策,探索提高用地兼容,允许建筑功能混合设置,鼓励地下空间多用途复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0.以轨道交通场站周边为重点,梳理存量资源,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项目整合捆绑实施规则和路径等政策,探索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研究完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备案、审批路径的相关政策,加强对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提升市、区两级方案论证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建设管理类政策(8项)

12.探索分区分类设置城市更新项目核准条件和标准,研究建立项目申报核准制度,组织相关单位针对项目综合实施方案开展会商,完善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实施路径。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3.针对历史建筑类项目改建、危旧楼房改建重建、老旧厂房改造(含构筑物)等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围绕设计规范、立项标准、审图标准、规划和施工许可审批及联合验收,研究制定城市更新类项目审批政策,明确办理流程、报批内容、验收要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研究制定关于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相关政策,重点研究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标准,针对不同建筑类别、风险等级,分级分类施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5.加大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工作力度,研究制定直管公房申请式换租政策,盘活公房房屋资源,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6.研究优化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招投标相关政策,进一步精简招投标流程,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督促属地加强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7.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央地协同办法,明确投资分担原则及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8.统筹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专业管线改造,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配套市政专业管线改造实施相关政策,明确各专业公司项目审核流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9.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配套政策,编制“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形成工作方案,编制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资金类政策(3项)

20.出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引入社会资本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方式、财税和金融支持、存量资源统筹利用、简化审批、监督管理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1.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领域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报审条件、审批程序和支出路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2.研究制定成立市、区城市更新台公司意见,设立城市更新产业基金,鼓励银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广泛引入社会资本。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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