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类政策(6项)
1.制定完善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产业引导、激励等配套政策,明确通过城市更新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创产业、高精尖产业、数字经济的引入标准、激励机制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研究制定传统商圈改造促进商业消费升级和加快形成新业态、新消费模式的相关支持政策,扩大传统商场“一店一策”改造升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研究制定低效产业园区分区分级分类认定标准等相关政策,探索建立产业用地使用效率综合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制定完善利用城市更新改造空间开展经营性活动的经营许可审批措施,明确经营许可办理路径。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围绕老旧小区存量资源不足、产权不清晰等问题,研究通过授权经营方式盘活老旧小区市属、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研究在商务区、科技园区、产业园区以及交通枢纽等周边区域,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租赁型职工宿舍、公寓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规划类政策(5项)
7.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以规划街区为基本单元,梳理地区资源和存在问题,明确街区单元更新任务,整体策划街区更新规划综合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8.以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为前提,积极探索有利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容积率奖励与转移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9.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功能混合相关政策,探索提高用地兼容性,允许建筑功能混合设置,鼓励地下空间多用途复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0.以轨道交通场站周边为重点,梳理存量资源,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项目整合捆绑实施规则和路径等政策,探索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研究完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备案、审批路径的相关政策,加强对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提升市、区两级方案论证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建设管理类政策(8项)
12.探索分区分类设置城市更新项目核准条件和标准,研究建立项目申报核准制度,组织相关单位针对项目综合实施方案开展会商,完善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实施路径。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3.针对历史建筑类项目改建、危旧楼房改建重建、老旧厂房改造(含构筑物)等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围绕设计规范、立项标准、审图标准、规划和施工许可审批及联合验收,研究制定城市更新类项目审批政策,明确办理流程、报批内容、验收要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研究制定关于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相关政策,重点研究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标准,针对不同建筑类别、风险等级,分级分类施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5.加大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工作力度,研究制定直管公房申请式换租政策,盘活公房房屋资源,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6.研究优化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招投标相关政策,进一步精简招投标流程,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督促属地加强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7.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央地协同办法,明确投资分担原则及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8.统筹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专业管线改造,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配套市政专业管线改造实施相关政策,明确各专业公司项目审核流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9.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配套政策,编制“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形成工作方案,编制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资金类政策(3项)
20.出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引入社会资本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方式、财税和金融支持、存量资源统筹利用、简化审批、监督管理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1.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领域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报审条件、审批程序和支出路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2.研究制定成立市、区城市更新平台公司意见,设立城市更新产业基金,鼓励银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广泛引入社会资本。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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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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