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今起实施

时间:2021-09-01 13:29:57 来源: 深圳商报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起正式实施。《条例》立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法规的定位,总结已有环境保护好的经验做法,并作出了生态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实现环境治理全领域覆盖、风险预防贯穿始终。

据悉,《条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大气、水、土壤、固废、海域等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污染防治制度,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法治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力争实现协调增效;水污染防治方面,盯住工业废水和小废水拉运,创设排污标准协商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明确建设用地、水务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工业固废物方面,创设工业固废资源化源头减量制度,改革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制度;海域污染防治方面,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同时,《条例》以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为目的,保障生态系统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全国首个在立法中明确应对气候变化具体工作的法规,《条例》专设“应对气候变化”一章,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先进经验,探索实行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推动深圳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记者 张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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