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发布《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浙江“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增添成色。
《实施方案》以政府主导、多方联动为原则,支持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同时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切实推进“校内三提高,校外三严格”,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学校作业质量以及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严格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培训时间和培训价格。
“校内三提高”的具体措施有,通过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初中提升培优工程、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等行动,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从2021年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全省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积极推进中考试卷全省统一命题。出台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管理等“五项管理”的落实意见,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课后服务在全省各地全面开展,实现课后服务在小学初中学校全覆盖。
“校外三严格”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全面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实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营销监管、严禁资本化运作、加强广告和网络管理,建设“浙里培训”数字化监管平台。同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等。
《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推进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制改为审批制,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精力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到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记者 胡鸿 通讯员 方柔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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