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甘肃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印发

时间:2021-09-02 14:16:04 来源: 甘肃日报


系列丛书,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档案参考。

专栏3 档案文化建设工程

1.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教育、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及省十四次党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活动,整合红色档案资源,结合党史学,推出档案文献精品和红色档案展览。

2.按照国家档案局要求,高质量编撰出版《抗日战争档案汇编》一、二、三、四卷。

3.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利用敦煌文化博览会等活动,积极举办国际档案文献学术研讨会及档案文献展。

4.围绕重大专题开发,省档案馆推出《甘肃省馆藏祁连山及黄河生态环境档案文献类编》丛书之《甘肃省馆藏祁连山及黄河生态环境档案调查与叙录》《甘肃省档案馆藏黄河流域治水档案选编》《名人在甘肃手札墨迹》《甘肃清代珍档录》等编研成果;积极推出《历史将永远铭记》《甘肃记忆》等网上展览(3D数字展厅)。

5.在“十四五”期间,各市(州)档案馆每年出版编研成果不少于2种,举办以“四史”为主题的展览不少于1个。

(四)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13.加强档案馆库建设。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 103—2008)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要求,高标准建设省档案馆,兰州、金昌、白银、定西、天水、凉等6个市级档案馆,城关、西固、安宁、榆中、永昌、川、秦州、麦积、武山、清水、华亭、庄浪、庆城、华池、镇原、宕昌、康县、永靖等18个县级档案馆,分级达到国家综合档案馆二类以上标准。同步推进安全不达标和库容不足馆库改扩建工程,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节能环保,具备“五位一体”功能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档案存放数量要求的专门库房和业务工作用房。全面落实“乡镇两间房、村级两套五节柜”要求,改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保管条件,加快档案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更新。开展省档案馆的绿色档案馆自评工作。

14.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健全和落实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馆库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与安全管理。完善档案库房内控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日常管理、档案流动过程中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应急预案,推进档案馆(库)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加强档案实体安全管理,加大珍贵档案抢救保护力度,规范档案保管、查阅利用等业务工作流程。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控,健全档案相关保密审查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档案安全保密教育,严防涉密档案信息泄露。推进涉密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清理工作。加强对寄存托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档案外包服务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加强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

15.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安全水,实现系统和信息可管可控。加强对档案信息化软硬件产品适用验证,引导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领域安全应用。健全档案网络、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提升档案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完善备份机制,实现馆(室)藏全部档案数字资源完整备份,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积极探索备份新途径,加强备份工作全过程安全监控。

专栏4 档案馆(室)安全评估工程

1.开展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评估工作。省档案局负责评估市(州)档案馆,每年评估3个以上,5年内完成评估;市(州)档案局负责评估县(市、区)档案馆,每年评估20%以上,5年内完成评估。

2.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室)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由省市县档案局分级组织实施,每个领域每年评估20%以上,5年内完成评估。

(五)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16.建立完善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主动融入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档案全面纳入各地各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全面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和监督力度。推进档案馆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档案信息化能力。加强专用局域网络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满足提升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及备份工作水需求。

17.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贯彻落实电子文件归档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机制。推进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建设电子文件归档系统,在业务流程中嵌入电子文件归档模块,保障各类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单套制归档。省档案馆加快建成电子文件在线接收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具备接收省直立档单位电子档案的条件,开展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市县档案馆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开展电子文件归档、接收工作。积极推进发票电子化归档工作。

18.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依托全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内外网和互联网台,建设适应档案馆(室)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台。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动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优化升级,基本建成符合档案馆(室)业务实际功能要求、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相适应的数字档案馆(室)体系。推动各级国家档案馆全面建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专栏5 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程

1.依托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在省档案馆、14个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具备全面接收立档单位电子文件的单套制归档系统,实现增量电子文件在线归档。

2.省直机关建成规范数字档案室的比例达到30%。

3.市(州)、县(市、区)直属机关建成规范数字档案室的比例达到20%。

4.按照《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全省建成示范数字档案馆3家、规范数字档案馆10家,市(州)、县(市、区)具备数字档案馆建设条件。

19.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台建设,加快构建以省档案馆为龙头、市县档案馆为支点、机关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全省档案资源共建共享台,促进档案信息资源馆际、馆室共建互通,推进档案信息资源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扩大“一网查档、异地出证”惠民服务覆盖面。

(六)加快推进档案科技创新

20.加强档案科技创新与应用。完善档案科技规划管理,改进科技项目组织、评价方式,加强科技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档案科技管理质量。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学会、企业等力量参与档案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争取国家档案科技项目立项不少于13个、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不少于50个。提升档案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推动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在档案工作中转化应用。

21.提升重点科研任务攻关水。进一步整合和强化科技力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大数据环境中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自主可控环境下档案数字资源管理、档案数据治理、超低能耗档案馆建设、传统载体档案保护和修复等重大课题,开展档案科研攻关,力争取得科技含量较高的档案科研成果。

(七)全面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2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政治能力建设,锤炼档案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大档案领军人才和中青年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进档案、历史、法律、化学、信息技术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施档案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培养更多创新型管理型人才。完善档案部门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人才评价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档案专业人员、档案服务企业人员等参与职称评审权利。按有关规定选树一批档案工作先进典型。

23.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深化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合作,建设档案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档案人才培养方面学术理论和教育培训交流活动,分期分批开展政治理论和档案信息技术、抢救保护、编研开发等业务轮训。推动在甘高等院校开设档案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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