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民生保障受到冲击。为此,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摆在“六稳”“六保”首位,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扩围、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失业补助金发放等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举措,实现了就业局势逐步企稳、好于预期。
近日,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将部分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
稳岗位: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
一是放宽稳岗返还条件。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企业放宽到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大型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返还60%;同时将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纳入返还范围。
二是精准实施以工代训政策。各地可根据专账资金存量规模,分阶段实施以工代训工作,支持部分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群体开展以工代训,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更好地稳定就业岗位。
保重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一是支持企业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二是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2021年继续招募400名 “三支一扶” 计划高校毕业生,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规模,年度大学生应征入伍征集指导比例达到75%,拓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通道。
三是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给予税收减免、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对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并可以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档次。
兜底线: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
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是扩大培训生活费补贴范围。除低收入人口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高中毕业后、初中毕业后的学生)中的农村学员外,还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在社保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人才机构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切实帮助困难人员缓解生活压力。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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