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布《关于简化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请认定程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9月1日起,三亚简化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请认定程序。
《通告》表明,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请认定工作授权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参保人员申请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递交申请材料,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通过后即时享受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应成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专家小组,制定认定流程,组织专家对参保人员所申请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进行认定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将参保人员所申请疾病的相关疾病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线上备案。认定材料保留存档。
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异地居住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认定。异地居住参保人员申请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可使用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表》。
此外,在海南省内就医的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据了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按规定通过联网结算;未开通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持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到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可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就医)。
三亚5家授权认定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
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三亚市中医院、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南部战区海军第二医院。
52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范围:
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肝移植、肾移植、骨髓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帕金森病(综合征);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结核病;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肾病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运动神经元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友病;原发性青光眼;癫痫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小儿脑性瘫痪;性早熟;小儿智力障碍;广泛性发育障碍;地中海贫血(中间型、重型);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阿尔茨海默病(症);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黄斑病变;肺动脉高压;银屑病;发性硬化症;艾滋病;肢端肥大症;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克罗恩病;血小板减少症;特发性肺纤维化;亨廷顿病;肌萎缩侧索硬化;过敏性哮喘;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记者林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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