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试行3年

时间:2021-09-09 13:17:12 来源: 深圳晚报


日前,市民政局制定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评估办法》自2021年9月5日起实施,试行3年。

《评估办法》共计5章23条,重点阐述了《评估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定义、评估原则等,明确了市、区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库内的所有政府购买项目在服务周期内开展专业评估。

《评估办法》创新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独立、客观地评估,对评估机构的专业、评估团队成员的专业以及评估团队和成员需要回避的情形进行明确,保障评估结果的真实、公正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包括抽查评估和终期评估,抽查评估作为终期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抽查评估的结果纳入终期评估。依托深圳市“智慧社工”信息台,市、区民政部门每年度组织对执行时间1年以上的项目实施动态抽查,抽查率不少于30%,并出具抽查评估报告。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项目合同期届满前1个月组织对项目实施终期评估,全面综合地评估项目整体运行、履约状况、项目服务成效等情况,并出具终期评估报告。对项目合同期在1年以下的项目不进行抽查评估,只实施终期评估。(记者 武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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