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十部门共同制定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目标要在1年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2年内成效显著,全省教育生态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治理范围包括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涵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实施艺术、体育、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其他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在大力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规模方面,《行动方案》明确两个“从严”:
一是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全省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专项行动期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在现有数量上大幅压减。
二是从严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统筹做好面向各学龄段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类)培训。
在大力整治违规办学行为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的行为,以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提前收费的行为,全面防范一次性费用收取过高导致的预付费风险。
在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宣传与实际不符或无法证实的内容,通过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虚构师资力量、虚构升学率、虚构考题命中率、虚构教师教育成果、虚构学生成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据悉,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1年,2021年10月-2022年7月,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和集中检查。2022年8月-2022年9月,各地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随机跟踪督查,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发现、查处新问题。(驻穗记者 姚嘉莉)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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