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印发

时间:2021-09-28 13:45:04 来源: 深圳特区报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印发,记者注意到,《清单》扩大了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新增“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据介绍,《清单》新增优化部分项目,新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3个政策。其中,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安排在我市就业的相关人员,可以向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清单》将“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政策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优化调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高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就业见补贴”等4个政策。与此同时,退出实施部分项目。“就业见实训补贴”“疫情期间孵化基地运营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介绍补贴”等4个政策自今年9月30日起退出实施。退出实施的项目,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除外。“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申领一次临时生活补助”“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援企稳岗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一次吸纳就业补贴”“见单位录用奖励”等5个政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规定退出实施。

记者梳理《清单》发现,涉及高校毕业生个人可以申领的补贴主要包括4大项,分别是:求职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今年深圳扩大了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将“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也纳入了高校毕业生的范畴。这里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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