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官网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管理。通知明确,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区和办公区。
按照相关管理规范,项目工地通常划分为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通知提出,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区和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区则应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做出标识,电动自行车应在专用区域集中统一存放。
对于放置在专用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应实行室外集中停放充电,由项目部在生活区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通知也提出,各项目要建立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制度。同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包含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消防应急演练。(记者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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