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行动集中整治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国家药监局自2021年10月起,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主要目标是:集中整治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
国家药监局表示,行动的三大工作重点包括:
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未备案的化妆品:未经注册或未备案、冒用他人注册证、已要求停止经营的化妆品。
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包括标签内容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一致、虚假或引人误解、明示暗示医疗作用,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
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包括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生产、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并以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为重点。(记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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