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费又降了!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10月9日,第五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正式落地深圳。据统计测算,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在我市首年约定采购量为2527万片(粒/袋/支),约定采购量金额约6023万元,按平均降幅56%测算,每年节约药品采购费用达1.37亿元。
据悉,第五批国家集采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规模最大的一次,深圳落实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合计61个通用名、93个品规,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大大提高了群众用药的可及性。不仅涉及品种数量最多、采购金额最高、注射剂品种占比最高,而且外资中选企业数量也是历次国家药品集采最高的一次。
据统计,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平均降幅为56%,最高降幅超98%。这意味着中选药品平均“打五折”。以抗肿瘤药物“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0.2g*5瓶/盒)为例,从原来的755元降至40元,降幅94.7%;以抗生素“注射用头孢曲松钠”(1g*10瓶/盒)为例,从原来的431元降至26.6元,降幅93.83%;以抗肿瘤药荷兰的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100mg)为例,此次降价后,每支针剂费用从6000元/支降到786元/支,按最长8个周期计算可节省患者费用约16万元。
自10月9日零时起,深圳正式执行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机构范围包括本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及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按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参保人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非中选药品时,支付标准以内部分按我市医保政策相关规定支付,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为提升医疗机构落实国家集采的积极性,确保改革可持续开展,我市建立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合理用药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同时继续实行医保基金预付,保证定点医疗机构有充裕资金与企业及时结算药品货款;保持现有各项医保协议偿付标准不降低,医疗机构仍可在原标准下实现结余留用,激发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同时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压实医疗机构责任。(■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马坤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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