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学校美育改革,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十四五”期间,学校美育取得显著成效,美育课程开足上好,美育师资基本配齐,美育装备全面提优,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实践活动全面开展,评价改革产生实效,美育功能更加彰显,育人成效更加凸显,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具有江苏优势和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美育课程
1.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小学开齐每周各2节音乐课和美术课;初中开齐每周各1节音乐课和美术课;普通高中音乐美术课开设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各3个模块,获得各3个学分;中等职业教育完成不少于36学时的艺术课程,获得2-4个学分;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育课程纳入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
2.融合拓展美育教学。中小学要拓展书法、篆刻、舞蹈、戏剧(戏曲)、影视、雕塑、摄影等美育课程,开发编写相应的校本教材,按规定审定后使用。鼓励中小学与高校合作开设艺术社团课、与社会公共艺术资源开展合作研学。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将地方传统工艺引入课堂。鼓励高等学校打通校际艺术课程互选与学分互认通道。培育推广一批国家级、省级高质量美育精品课程。
(二)全面深化教学改革
1.提高审美与人文素养。推行实施“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成立省、市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持续打造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深入推进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办好学校美育省级期刊。继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每年展演不低于200场次。开展戏曲和少儿文艺精品进校园活动,组织戏剧名作高校巡演。学生观看艺术展演、聆听艺术讲座和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可计入大学学时、学分,可纳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过程性评价。
2.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艺术节,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艺术活动,拥有1-2项艺术爱好或专长。全省每三年举办一届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持续开展“童”字系列美育活动和大学生戏剧展演活动。建设一批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艺术人才后备学校。加强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建设,推动每所高校至少建成1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全省重点建设50个高水平大学生艺术团和50个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大力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建设工程。
3.提升专业艺术教育。加强艺术类“一流专业”建设,深入实施普通高校艺术相关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艺术师范专业要坚守师范特质,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环节,加快构建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培养教师机制。
(三)全面推进评价改革
1.改进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定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细则,完善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课程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探索大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办法。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并获得奖次的,学校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励。
2.稳步推进艺术中考。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科学制定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试方式,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平台,提高命题质量与实施成效。加强省级统筹,有序推进全省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以计分方式纳入中考。
3.改进美育教师评价。实施《江苏省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业技能标准》,教师五年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及以上专业培训。在教学成果奖、特级教师等评选表彰中,确保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每三年举办一次全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每年举办一次全省职业院校艺术通识课及专业课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高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高校艺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科学设定中小学美育教师周课时额定工作量标准,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计入工作量。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和省、市级艺术展演活动并获奖,参照相应教学成果奖,在岗位聘任、岗位晋升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4.改进学校美育评价。开展美育质量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美育工作成效作为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省优质幼儿园、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普通高中星级和职业学校有关项目的建设及评估,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文明校园建设指标,纳入省地方普通高校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四)全面提升办学条件
1.配齐配优美育教师。确保至2025年全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与在校生的比例达到1∶220,其中小学、初中、高中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占比分别达到75%、85%、95%以上。继续加强专职艺术教研员队伍建设。建立高校与中小学艺术教师、文艺院团艺术骨干、艺术家互聘和双向交流等长效机制。高校按有关规定设立普及人文艺术教育管理校级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配齐公共艺术课教师,专职比例不低于50%,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
2.优化美育装备场馆。本着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中小学音乐美术装备省级标准,将美育装备列入现代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采取政府兜底、校地共建、社会共享等举措,确保中小学有足够的艺术专用器材和活动场地。开展高校美育场馆设施达标行动。鼓励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加强美育信息化平台建设。
3.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美育教师招聘计划要向农村中小学倾斜。加强农村小学兼职美育教师培训,引导城市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实施艺术专业师范生顶岗实习和“三支一扶”项目。开展“艺术点亮童心”志愿活动。实施美育浸润计划,促进高等师范院校帮扶基础薄弱中小学。
4.统筹社会美育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项目,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服务。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等合作开设美育课程、建设美育实践基地。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推动各级博物馆、美术馆等免费向大中小学生开放,相关美育资源库向学校开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时代价值、育人价值,将美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相关专项规划。各设区市和高校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化统筹协调机制。
(二)健全制度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校美育工作机制。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作为评价政府履职、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保障投入。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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