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去年以来,部分在京项目相继出现资金链紧张、停工以及预售资金挪用情况,反映出部分项目存在违规使用预售资金问题。为切实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北京市住建委在总结梳理近年来预售资金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对现行政策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将现行预售资金收存的先网签后入账程序,调整为先监管保护后网签。购房人只有将定金、符合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完成拟购房屋的认购书网上签约、售房合同网上签约等功能,确保预售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入账。
为尽早掌握账户查封信息,《办法》新增了监管银行收到法院等对监管账户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及时告知属地部门的要求。对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违规使用预售资金的要及时足额返还,造成项目烂尾、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办法》明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征求意见结束后,将认真研究分析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预售资金安全,优先用于工程建设。(记者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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