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 第 2 号)
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KTV、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等密闭场所营业,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促销、比赛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培训机构(含托管)线下服务。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医院、商超、宾馆、饭店、农贸市场、车站、药店、银行等重点公共场所要设立防疫岗,严格落实人员测体温、查验码(健康码、行程码)、规范戴口罩、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不戴口罩者可拒绝进入。
三、严格医疗机构防控,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行“一患一陪”且相对固定,并自觉做好核酸检测。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就地隔离并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四、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五、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六、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扎堆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如出现健康码被赋予黄码及红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组(社区)或居住酒店报备,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七、严格落实个人防疫责任。依法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真实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健康状况以及其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重要信息。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核酸检测工作,保持良好的检测秩序。
八、严格落实社区(村组)责任,切实落实防疫各项措施。
信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1年11月7日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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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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