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病险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及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实施。“十四五”期间,本市将加快推进防汛抗旱水务提升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利设施除险加固等工作任务,重点补齐防洪排涝工程短板,系统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方面,2022年年底前,将有序完成已到达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水闸安全鉴定任务,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2023年年底前,完成已安全鉴定的存量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到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立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后及时实施除险加固的动态机制,完成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并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在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方面,到2025年年底前,永定河、北运河(温榆河)、潮白河Ⅰ、Ⅱ级堤防达标率提高到70%;城市防洪达标率提高到94%,乡镇防洪达标率提高到80%;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40%以上,重要地区积水内涝安全隐患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及新城防涝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提高重点部位监测监控覆盖率,健全洪水、山洪、内涝预报预警体系,强化防洪抢险物资保障自储,监测预报调度抢险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能力和应对超标准洪水风险能力整体提升。
方案中明确的实施任务已全部列入市政府督查内容和河长制工作任务清单,市级相关部门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暗访督查和质量巡检,对存在未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工作落实推进不力等情况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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