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37号公告
(2021年11月17日)
10月30日,我市发现输入性本土关联病例后,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特别是投身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干部、志愿者的忘我工作、昼夜奋战,以及广大市民群众的鼎力支持、自觉配合,仅用5天时间就彻底切断了疫情社会面传播,再次夺得疫情阻击战、歼灭战的决定性胜利。
在此期间,全市各类经营场所广大业主心系抗疫大局,自觉服从市指挥部防控指令,积极落实停业、停课等各项防控措施,再次为阻断疫情传播承受了损失,做出了牺牲,全市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18日零时起,全市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生产生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哈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可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离哈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不出省、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二、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剧本杀、桌游吧、网吧、个体诊所、宗教场所、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场所,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活动。
三、从严管控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培训、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能不举办的不举办,能在线上举办的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活动规模。宾馆酒店承办超过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宴会、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向所在区县(市)指挥部报备,所有参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无法扫码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对不按规定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将责令关停整改;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承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各类景区景点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常态化运营,并要严格落实分时预约,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进园,严格控制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流量。减少跨界旅游,从严控制旅游团规模,严禁接待涉疫地区旅游团队,严禁组团赴涉疫地区旅游。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六、各药店可恢复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并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落实闭环排查管控措施。对该报告不报告的药店,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积极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尽可能压缩婚丧嫁娶、生日宴等聚餐规模。凡举办30人(含)以上规模集体用餐的,须提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申请,并提供疫情防控具体方案,报所在街道(乡镇)批准。所有参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集体用餐活动。街道(乡镇)要派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录像等防控措施,无法扫码的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对不按规定承办集体用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承办餐饮服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小区(村屯)、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机场车站、农集贸市场、早市夜市、景区景点、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地铁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出租车、公交车要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落细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对不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小区(村屯)、出租车、公交车等,该关停的关停,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
九、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和异常症状监测制度,实时掌握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时,要督促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诊治排查,发现异常症状的应当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十、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及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返哈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近期,国内疫情呈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状态,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再次提醒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让“口罩文明”成为生活方式,让“扫码测温”成为自觉习惯,让“健康监测”成为生活和工作常态。要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应当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同时,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针,共筑全民免疫屏障。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要避免前往密闭性场所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来源: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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