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遴选和推进建设10所高中示范校 明确示范校和学科示范基地的主要职责

时间:2021-11-18 14:24:10 来源: 深圳晚报


11月17日,深晚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深圳市政府公报中获悉,为了加快深圳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市教育局遴选和推进建设10所示范校、28个学科示范基地。为更好规范示范校和学科示范基地建设,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及学科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从建设规划、课程开设、育人方式改革、信息技术融合、选课走班管理、教育评价、资源建设、示范引领等方面明确了示范校的主要职责。同时也从建设规划、学科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科核心素养评价、示范引领等方面明确了学科示范基地的主要职责。

示范校的主要职责包括:研制示范校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构建“五育并举”的课程体系;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促进学科教学多样化特色发展;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建立健全选课走班制度,指导学生做好生涯发展规划;完善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加强设施设备及课程资源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和培养,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提供有力保障等。

学科示范基地的主要职责包括研制学科示范基地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国家课程实施,开发地方学科特色课程,探索课程实施方法与实践策略;基于学科知识特点、学科核心素养培养要求及学科内容模块差异,探索多样化的学科教学实践模型或典型教学案例;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评价方式,引领学科教学改革等。

《管理办法》在明确示范校与学科示范基地建设方向、主要职责的基础上,从申报评审、考核评价、经费管理等方面对示范校和学科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全链条的管理制度,每项要求合理、规范、明确、翔实。《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由市教育局、市教科院、普通高中学校构成的管理主体,其中市教育局的管理职责是行政统筹,市教科院的管理职责是业务指导,示范校与学科示范基地所属学校则是自主管理,推进形成行政、业务、落实构成的管理机制。(记者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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