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具有首都特色和首都水准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新格局。
(一)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开放创新合作机制
构建政府间国际创新合作机制。利用国际交往中心优势,积极为国家间高层对话机制丰富国际创新合作内涵,做好服务支撑。以科技创新为桥梁纽带,扩大与世界重点创新国家及城市的交流合作,在政府间合作框架下,加强与国外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对接,推动部门、机构间达成创新合作,实施重点国别(地区)联合研发计划,夯实国际化创新“朋友圈”。
围绕“一带一路”推动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北京创新优势,拓展创新合作广度和深度,带动深化民间科技合作,打造北京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样板。发挥“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作用,建立科技创新国际组织与多边合作平台,完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交流合作网络。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实施提质增效,聚焦沿线重点城市,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特色化科技园区。支持共建高水平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按照“创新引领、标准支撑、产业跟进”路线,探索构筑科技创新共同体,推动“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
(二)探索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国际合作新路径
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计划集聚国际顶尖创新资源。依托怀柔科学城,推动大科学装置面向全球开放共享,围绕物质科学、空间科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发起国际联合研究项目,集聚国际知名科学家和团队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资源吸附力的创新综合体。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粮食安全、公共卫生等共同关切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主动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为应对全球挑战提出更多“北京方案”。
以科技抗疫创新成果为切入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围绕疫情防控、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运行、国际临床试验、疫苗药物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外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政策和管理方面的交流,推动在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人口老龄化、中医药、脑科学等领域务实合作。
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持续吸引国际科技组织、行业联盟、外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科技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在京集聚发展。加快集聚国际科技服务资源,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水平,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影响力较大、创新理念先进、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跨国外资企业在京建设形式多样的开放创新平台,助力创新要素的流动和融合。
加快海外研发布局。大力培育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科技领军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战略研发合作、技术交叉许可、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海外优质资源配置能力。支持在创新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布局海外研发中心,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利用国际人才、技术、品牌等资源,推动国际协同创新合作端口前移,鼓励开展离岸创新,积极融入当地创新生态,形成海外研发攻关、创新孵化,北京落地转化的国际循环路径。
打造高水平的国际创新合作承载平台。推进北京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建设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加强氢能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北京中德国际合作产业园开放发展,打造以新能源智能汽车、智能装备、工业互联网等为主的先进制造产业体系。推动中关村朝阳国际创投集聚区等建设。
(三)构建高质量的开放创新环境
释放“两区”政策叠加优势。深入开展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积极探索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的数字贸易发展规则,制定信息技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重点领域规则,完善“规则构建+基础设施+应用场景”生态模式。推动在京设立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北京服务站。积极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开展技术转让所得税、知识产权税收等优惠政策试点。研究建立与完善国际数字产品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相关制度。
探索推动国际创新合作政策突破。探索国际创新合作的政策创新。健全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机制,持续吸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实体研发中心。探索境外科研机构和科学家直接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新渠道、新方式。加大对国际科技合作类计划、专项、基金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探索科研经费跨境使用、境外职业资格认可、外资总部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政策创新。
打造全球科学思想和创新文化荟萃地。高水平办好中关村论坛、中意创新合作周、全球能源转型高层论坛、北京国际学术交流季等科技交流活动,打造品牌化国际交流平台。支持举办多层次国际科学会议、国际综合性科学中心研讨会、重点领域全球性高端峰会等国际会议,邀请国际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及机构,开展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领推动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建设
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服务包”制度,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更大范围惠及创新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区”政策叠加联动,打造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升级版”。
(一)把中关村打造成为科技自立自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
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发挥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释放科教资源创新潜力、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在增强创新主体创新能力方面,探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高校院所绩效考评、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联合培养紧缺人才等试点。在完善创新系统方面,探索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建设以促进研发创新为特点的综合保税区。在集聚创新要素方面,探索高端人才引进、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所得税分期缴纳、资本支持创新便利化等试点。在优化创新机制方面,探索科技计划开放、科技成果评价、职务科技成果管理等试点。
探索适合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推动数字经济立法,加强依法治理。探索建立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争取在智能交通、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数字内容等领域开展行业监管创新试点,持续关注数字货币、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等跨界新兴产业领域制度需求。探索“监管沙箱”制度,提供容错纠错的创新环境。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安全保障体系和平台监管机制。探索建设隐私计算基础平台项目,以普惠金融、健康医疗、自动驾驶等场景应用为突破,进行垂直行业的数据供需对接,开展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创新试点。
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本市知识产权相关立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支持企业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建设,探索知识产权交易新模式。审慎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二)深化政府科技管理改革
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切实把更多精力聚焦定战略、定方向、定政策和创造环境、搞好服务。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科技计划和政策的协调衔接。鼓励智库、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创新治理,推进决策、监督、执行分离,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改进科技经费和项目管理方式。加快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市级财政资金统筹机制。探索实行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加大对非共识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基础研究领域选择部分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市自然科学基金试点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对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智力密集型科研项目,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和加大人员绩效支出激励。探索开展科研项目“里程碑”式管理试点,根据阶段性考核结果给予分阶段支持。
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探索建立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的非常规评审机制和支持机制。健全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
健全科技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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