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深圳市正在制定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的新政策。日前公布的《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显示,深圳将从基础支撑、产品研制、临床转化、医药审批、应用推广等方面做强产业集群。
去年初,深圳出台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1+3”文件,包括《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三份配套文件。提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和产业化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突破2000亿元,大力发展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药物等研发制造,把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此次新政策的制定,有助于衔接上述“1+3”文件,进一步补齐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链薄弱环节。
据了解,深圳市发改委今年10月启动了专题研究工作,并于11月组织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代表、创新型企业代表、行业协会的专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这份征求意见稿。《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夯实产业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产品研制支持力度、强化临床研究转化与医企协同、加速医药审批进程、提升“深圳制造”能力、加快创新产品应用推广等方面内容。
在全面夯实产业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设立相关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引导和支持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高级别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建设、运营,为其提供配套资金和稳定的运营经费。
在全面提升产品研制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聚焦突破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药物、多肽药物及酶工程、AI药物研发芯片等核心技术,采用“赛马制”“揭榜制”等方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按照项目总投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亿元。
在强化临床研究转化与医企协同方面,支持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尤其是提高I期临床研究病房的补贴。支持医疗机构使用创新药,建立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激励机制,支持组建专业临床研究联盟,提供试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制度。支持完善卫生健康大数据相关采集分类等标准,建设医疗大数据开放基础设施。
在加速医药审批进程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畅通药品进入临床前的会议沟通机制,推动港澳已上市药品在深圳上市使用。
在大力提升“深圳制造”能力方面,对获得新药证书并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或本市生物医药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承担生产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20%予以资助,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进入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有品种中标的企业予以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补贴。(首席记者 王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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