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我省发布《海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落实妊娠风险评估。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
《方案》要求,规范妊娠危险因素筛查,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高危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并明确由产科高年资医师负责管理,增加随访频次,引导有序集中就诊,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及时转诊,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同时,鼓励建立省市县三级妇幼专科联盟。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期保健能力建设,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能力。
《方案》提出,疫情期间鼓励适当调整延长产科、超声等科室门诊时间,有条件的机构可探索开设周末门诊、假日门诊、夜间门诊,减轻集中接诊压力。
完善便民利民服务。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推进孕产期全程预约诊疗,引导孕产妇在助产机构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鼓励由1名产科医师或1个产科医疗组为未转诊转院的孕产妇提供全程系统保健服务。
促进安全舒适分娩。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切实改善产科住院条件。(记者马珂实习生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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