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放开保险资金参与融券业务。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利于丰富保险资金的运用方式,更好发挥保险资金机构投资者作用,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2.58万亿元,其中债券为8.83万亿元,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为2.77万亿元,两者合计11.6万亿元。
通知指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参与证券出借业务,也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对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差异化监管标准。从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投资管理能力、监管评级等进行具体的约束。
通知指出,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低于60分;二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结果不低于C类;三是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健全的证券出借业务操作流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四是参与股票出借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具备股票投资管理能力且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五是参与债券出借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且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据了解,目前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券商、公募基金等机构均已获准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如今险资也被松绑。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监管,做好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记者 陈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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