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期间食品物流管理,今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发布了第43号冷链食品闭环管控公告。
为防范物传风险,实施“关口前移、源头阻断、全流程可追溯”闭环管控,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0日起,凡进入齐齐哈尔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常温食品、国产冷冻食品全部纳入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简称监管仓)管理。全面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在“齐齐哈尔冷链”平台获取货品追溯“二维码”,否则一律禁止贮存、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含餐饮使用)。
二、之前进货货品,必须在15日内入监管仓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获取追溯“二维码”,否则一律禁止生产经营。
三、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六个一律”管控措施,经仓件件(最小包装)核酸检测和消毒,否则禁止生产经营。
四、主动进仓的进口常温食品和国产冷冻食品消毒、核酸检测等费用由政府承担;不经监管仓私自进货的货品,一律重新入仓,所有费用由货主承担;进口冷链食品进仓所需费用由货主承担。
五、2022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凭码流通、一码到底、亮码出售、无码禁售、扫码购买”。违反本公告规定,一律关停整顿,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总台记者 王海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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