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经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现场采样时间
2021年12月10日至11日,由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有序组织开展。
二、采样检测对象
上虞区范围内全体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短暂停留人口等)。
三、采样检测地点
采样点相关信息以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和村居(社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请各位居民根据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为了您和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居民朋友支持配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0日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7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