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行程影响防疫,满洲里一新冠确诊患者被通报

时间:2021-12-11 08:00:10 来源: 清风满洲里


12月10日,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行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刘晓丹,中共党员,满洲里市人民医院临床医师,2021年12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在流调组开展流调过程中,刘晓丹因担心其母亲、儿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故意提供虚假住址,瞒报行程,导致该小区多名居民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次密切接触者也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而其实际居住地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未得到及时管控。刘晓丹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满洲里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重大风险隐患,社会影响恶劣。2021年12月10日,满洲里市公安局对刘晓丹立案侦查,满洲里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晓丹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其行政主管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对党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坚定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作为医务工作者,本应敬佑生命、守护健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刘晓丹党员意识淡薄、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纪法观念缺失,在满洲里市全民抗疫的关键时期,首先考虑自身利益,罔顾他人健康,瞒报行程,误导流调工作精准开展,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自省自警,服从疫情防控大局,不折不扣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落细单位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市纪委监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来源:满洲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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