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
海曙区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来,我市及周边地区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工作,保护市民健康安全,现根据省防控办最新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控外出活动
倡导“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近期不建议跨省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返回后及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跨省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审批。
二、主动申报主动检测
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市、直辖市为区),特别是有绍兴、杭州等地旅居史的人员、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海曙人员以及“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并尽快扫“返曙码”进行登记,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管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降低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亮码(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好口罩,并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规定。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鄞州
鄞州区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宁波市及周边地区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病毒传播风险,保护市民健康安全,根据省防控办最新防控工作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告知。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特别是绍兴、杭州等地旅居史人员、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鄞返鄞人员或者“健康码”异常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控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备,返回后及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提倡非必要不出市。
三、严管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降低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暂时关停KTV、游泳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网吧、旅游景区、宗教信仰和民间活动场所、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按照“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的要求,宾馆酒店、村(社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必须“测温、戴口罩、亮‘健康码’和行程卡”准入。
五、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大类药品。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可疑患者。
六、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应尽快就近接种,未全程接种疫苗的尽早完成剩余剂次接种。
七、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生活习惯。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1日
象山
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第二十七号通告
近期宁波市、绍兴市和杭州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我县疫情防控面临严峻考验。为坚决防范疫情扩散传播,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聚会活动一律从严管理。暂停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包括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婚丧宴席等活动;降低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建议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2.会议活动一律从严控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专项疫情防控方案,报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同意,由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向县疫情防控专班报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村(社区)“小门”一律严查严管。各镇乡(街道)应切实强化小周期网格滚动排查,对出入村(小区)人员落实“测温、验两码、戴口罩”措施,非本村(小区)居民做好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
4.个人出行一律严管严控。提倡本县人员非必要不出县,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村(社区)报备。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5.跨域旅行一律暂停。即日起全县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域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省内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恢复经营。
6.四大类药品一律停售。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7.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一律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和“应接必接”,特别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早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8.故意造谣传谣的一律依法处置。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凡故意制造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处置。
9.个人防护一律从严要求。广大市民应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遵守亮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规定,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
10.违反“四方责任”的一律从严倒查追责。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如出现风险人群脱管、漏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各经营单位未严格排查重点人员或瞒报、谎报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主管责任;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象人员隐瞒行程不报或谎报行程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
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咨询热线电话:12345-0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12日
北仑
北仑区疫情防控办第2021024号通告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做好自主申报。12月1日以来,有绍兴市旅居史的来(返)仑人员抵仑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主动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二、严格守牢各类小门。严格落实住宅小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员工及进入人员佩戴口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严格落实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消杀措施。
三、严格把控出行管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筑牢监测防线。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接触史。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
来源 海曙发布 鄞响 象山发布 北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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