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依法查处4起涉疫违法案件。
01
12月16日,现居住在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的毛某,在明知上虞区实施交通全面封控情况下,仍私自沿山路离开上虞区至柯桥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属情节严重。目前,毛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02
12月16日,现居住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的张某,在执行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封控区域。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张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03
12月14日,吴某将“盖北镇兴海村配送物资检测出新冠阳性”的不实信息,通过手机在网上散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上虞公安已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04
12月16日晚,有网民流传“谢塘有人因不肯隔离而上吊”,经上虞公安查证,视频发生地并非上虞谢塘。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7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