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查处涉疫违法案件。
01
12月16日,现居住在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的毛某,在明知上虞区实施交通全面封控情况下,仍私自沿山路离开上虞区至柯桥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属情节严重。目前,毛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02
12月16日,现居住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的张某,在执行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封控区域。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张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03
12月14日,上虞市民吴某将“盖北镇兴海村配送物资检测出新冠阳性”的不实信息,通过手机在网上散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上虞公安已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7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6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
头条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