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发布

时间:2021-12-21 14:30:3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2%,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1000万人。其中,现代化城市体系将基本建成,形成广州、深圳两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使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成为城市普遍特征。

《规划》指出,要调整完善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护理人员、环卫工人、技术工人等普通群体的落户指标;精简落户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鼓励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采取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宽特大城市和I型大城市落户限制,将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由不超过5年进一步放宽到3年以下,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II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规划》还指出,要使多层次城镇化发展格局更加成熟定型。其中,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五大现代化都市圈全面建成、融合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合理,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也应显著增强,“12312”交通圈基本形成,即珠三角地区内部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小时通达、与国内及东南亚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与全球主要城市12小时左右通达。

《规划》还提岀,做优做强深圳都市圈。深圳都市圈范围包括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任务举措涵盖河源都市区和汕尾都市区、海丰县、陆丰市。要积极发挥深圳中心城市核心引擎功能,强化东莞的战略支撑作用,推动深莞惠一体化发展,推进河源、汕尾主动承接核心城市功能疏解、产业资源外溢、社会服务延伸,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和创新型都市圈。(记者 刘良龙 见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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