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我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自主选择缴纳2021年度内1月至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是海南日报记者12月21日从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省社保服务中心联合印发的相关公告获悉的。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医保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我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2021年度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9629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2021年已按照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预核缴费数据但未实际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公布的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重新核定缴费数据并于12月20日前传递给税务部门,参保人可于12月21日后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缴费。参保人在2021年尚未核定缴费数据的,由本人(代理人)于12月25日前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大厅(个人服务)”或凭有效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据,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
鉴于社保系统2021年12月25日18时至2022年1月5日24时更新升级,在此期间暂停所有社保核定业务,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顺延至2022年1月30日,请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逾期按规定不得再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省人社厅提醒,凭居住证(有效期内)首次在我省参保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缴费开始时间不能早于2021年9月。
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据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通过微信的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和城市服务、支付宝的市民中心相关入口
●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
●通过商业银行的线上渠道,具体包括:海南农信(农商行)手机银行、工商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招商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光大银行云缴费APP
●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可选择邮储、工商、农业、建设、交通、中信、平安、招商等银行
●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记者梁振君通讯员李京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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