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州
2021年12月22日,德州市德城区疾控中心接德州市疾控中心转发外省协查通报,韩某某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密切接触者在我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2月21日
11:20左右自驾车从徐州出发,到德州出差;
16:20左右在平原服务区停车上洗手间;
17:00在京台高速德州口,由同行人员手机支付后下高速;
18:26左右到达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路白玉兰酒店,由其同事到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18:31-21:30到新华路“公牛烧烤店”就餐;
21:34到达新华路白玉兰酒店入住,入住后未再外出。
截至22日17:40,排查出的接触人员均已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环境和人员核酸结果均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德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泰 安
12月22日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
一外地确诊病例的同时空伴随人员
曾在泰安活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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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旅游经济开发区收到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一名北京通州华卿画室确诊病例的同时空伴随人员王某曾在泰安爱琴海购物公园购物、就餐。为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王某在泰安爱琴海购物公园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17日16时35分,王某进入泰安爱琴海购物公园五楼海底捞2号桌用餐,用餐期间,17时33分在门口做手部护理,18时36分就餐完毕离开海底捞;18时53分,进入一楼屈臣氏购买日用品,19时09分离开该店;19时30分到一楼乐信手机连锁店进行手机贴膜,19时43分离开泰安爱琴海购物公园。王某已于12月21日隔离管控,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身体健康,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王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接种疫苗是控制疫情蔓延、减少重症病例出现的有效途径,为保护自己和家人健康,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请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人员,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538—8561068。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2日
来源:德州日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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