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记者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当前,为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倡导全县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发现和举报涉边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破坏物理拦阻设施、避开技防、人防漏洞等方式组织运送引带偷越国(边)境犯罪、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线索,对举报或抓获扭送的群众给予奖励。
一、举报以下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10000元,现场抓获扭送的每起奖励20000元:
1.开挖、利用地下通道、地下涵洞或抵边建筑暗门、暗窗、暗道、暗洞等实施偷越国(边)境、走私、贩毒等犯罪的;
2.破坏、翻越边境拦阻设施实施犯罪的;
3.值守、执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实施犯罪的。
二、举报“绕关避卡”组织、运送、引带者的,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5000元,抓获并扭送的每起最高奖励10000元;涉及第一条犯罪的,按第一条奖励。
三、举报走私、贩卖毒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每立案1起奖励10000元。
四、举报境外人员非法进入勐海县的,经查证属实,属“三非”人员的,每起奖励1000元,抓获并扭送的每起最高奖励3000元;涉及组织运送引带偷越国(边)境犯罪、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线索每起奖励5000元,抓获并扭送的每起最高奖励10000元。
五、举报边境沿线藏匿摩托车等运送车辆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涉跨境违法犯罪的,每辆奖励1000元。
举报本村及周边村寨人员涉组织、运送、引带者的,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5000元,抓获并扭送的每起最高奖励10000元;涉及第一条犯罪的,按第一条奖励。
六、举报在勐海县为欲偷渡人员提供藏匿地点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5000元。
七、本办法奖励对象为除公职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若出现多人举报同一犯罪、同一违法行为的,对首名举报人予以奖励。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来发布的《勐海县关于增加自境外偷越国(边)境进入勐海县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内容和奖励金的通告》(指挥部通告28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勐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八、举报方式和电话:您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或通过云南公安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勐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8日
(总台记者 郭峰 王溪 勐腊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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