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修订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明年1月1日实施

时间:2021-12-30 14:56:06 来源: 北京日报


昨天,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进行解读。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办法》将推动养老驿站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既获取政府基础支持,又为困难老年人跟进服务敞开大门。

养老驿站要做好“雪中送炭”服务

新修订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优化了对养老驿站的补贴方式,补贴力度也有所加大。根据扶持办法,本市将给予养老驿站“基础补贴”,二星级以上驿站还将额外获得“星级补贴”。对于连锁运营的驿站,每新增1家,还将给予连锁运营补贴。同时,养老驿站开展托老服务给予的托养补贴也将得到保留。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新修订的扶持办法是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提升了驿站运营扶持的力度。只要驿站服务好责任片区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做好“雪中送炭”服务,就能够“活下去”。在此基础上,如果能再结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开展市场化服务“锦上添花”,驿站就能持续健康发展。

扶持办法明确,城区驿站按照实际签约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农村驿站实际签约服务对象少于80人的,每家每月给予1.4万元补贴;超过80人的,按照实际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

养老驿站的主业是养老服务

李红兵说,养老驿站的主业是养老服务,主要对象是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绝不可本末倒置,“鸠占鹊巢”。

根据扶持办法,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特困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其他家庭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老年人。截至目前,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有26万人。

扶持办法明确,驿站必须重点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在完成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可以再组织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包括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四项内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无需付费。

驿站提供的四项基本养老服务中,养老顾问和呼叫服务面向全市所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巡视探访和个人清洁服务,面向的是城乡特困家庭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以及“其他家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其他家庭中的轻度、中度失能老年人,暂不包含在内。

基本养老服务签约方可获得

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如何才能获得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养老驿站如何才能获得补贴?扶持办法规定,驿站要对应责任片区里的所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与他们建立对应关系,将服务承诺书送达老年人家庭,明确“谁可以享受服务”“可以享受哪些服务”“谁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扶持办法明确,养老驿站须同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方可享受驿站运营基础补贴。只有认领签约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才能获取运营补贴;同样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只有同驿站签订服务协议后,方可享受由区及街乡镇出资购买,由驿站组织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

李红兵表示,民政部门正全力组织驿站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签约。签约以及服务组织工作将分步骤开展,第一阶段要按照扶持办法中规定的范围,做到能签尽签,让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确实有获得感。对于自愿放弃服务、外省市居住、长期住院、暂时联系不上的可以暂且挂起,先集中精力做好已签约对象的服务。第二阶段,民政部门将作专题研究,让政策惠及到更多老年人。

(记者 王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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