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发布疫情防控2号通告
2022年1月2日22:50,河南省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禹州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二、禹州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沿街门店、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核验通行”措施。商场超市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一切经营活动。
三、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文博场馆、体育场馆、旅游景点暂停开放;KTV、棋牌室、网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餐饮机构暂停堂食;夜市摊点暂停经营。
四、禹州市各类中小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培训机构、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五、禹州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报告并规范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包括中药、中成药及各类制剂),对购买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
六、禹州市所有村庄(小区)设立哨点、门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禹州全域所有人员只进不出,中心城区(五办四镇)所有人员不进不出。外地返禹人员提前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原则上一律劝返。
七、禹州市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污水处理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类的相关企业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再按规定检测登记后,正常出入。除运送防疫物资、生活急需物资和城市运行所需物资的货运车辆外,其他货运车辆进入禹州市区需要出具情况说明,并由货物接收单位到检测点对接。
八、广大市民要理性应对疫情,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省禹州市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活动轨迹公布
2022年1月3日,河南省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2022年1月2日,禹州市在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送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现将初步流调发现的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男,56岁,火龙镇刘沟村人,近14日内无外出旅居史。
2021年12月22日—31日下午,每天骑电动三轮车从火龙镇刘沟村到禹州市阳翟大道夏都工业园区的欧亚陶瓷有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门卫、保洁等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骑车回家。
2022年1月1日8:30左右,因脑梗塞康复两年到火龙镇卫生院内科进行预防性用药,入院后先后到中医馆内科诊断室、化验室、心电图室、彩超室、多普勒室、放射科进行辅助检查,随后到大厅输液,17:00左右到病房楼爱心病房单独居住。
无症状感染者2:男,69岁,夏都街道华庄村人,近14日内无外出旅居史。
2021年12月22日—30日下午,每天骑电动三轮车从夏都办华庄村到禹州市阳翟大道夏都工业园区的欧亚陶瓷有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门卫、保洁等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骑车回家。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居家。
目前,流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上述两名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自觉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河南省禹州市三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1月3日,河南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经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一、自2022年1月3日起,火龙镇刘沟村、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夏都街道欧亚陶瓷有限公司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二、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地区。
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新闻
多看点
阳性病例参加200余人婚礼
河南南阳问责相关人员
2022年1月2日,记者获悉,洛阳市新安县一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人员于12月24日—25日到南阳市参加南召县石门乡岳沟村刘某婚礼,其间在卧龙区龙王沟风景区小寨街住宿及参加婚宴。
南召县、卧龙区对婚宴聚集活动管控不力,南阳市“观念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年”督察组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2021年12月31日,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通报,洛阳市新安县一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人员于12月24日—25日到该市参加南召县石门乡岳沟村刘某婚礼,其间在卧龙区龙王沟风景区小寨街住宿及参加婚宴。
经初步调查当日婚宴共有218人参加,对该市带来巨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风险。为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严格工作措施,现就该事件初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召县、卧龙区对婚宴聚集活动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红白喜事宴会聚会的通知》,婚宴承办方未按要求报备,属地管控不到位,现对南召县、卧龙区进行全南阳市通报批评,南阳市“观念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年”督察组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二、南召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接到涉疫情况报告后,未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和采取相关措施,现对南召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南召县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三、南阳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在防范人员聚集方面要切实加强管控,严格落实责任。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的要求,加强报备,严控婚宴、酒会等宴请聚餐活动,凡再发生类似问题的,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从严从重处理。
河南洛阳新安
4名无症状感染者
及4名初筛阳性者流调情况公布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2年1月1日,河南洛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会上,洛阳市新安县4名无症状感染者和4名初筛阳性者流调情况公布。
无症状感染者1:12月30日晚,新安县人民医院在对正村卫生院住院患者例行送进行检核酸检测,发现1份标本结果异常,12月31日,经洛阳市疾控中心、新安县疾控中心检测复核,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1号无症状感染者,女,41岁,新安县正村镇西沟村七组人,已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近14日内无外出旅居史。
无症状感染者2:系1号无症状感染者的丈夫,男,43岁(居住地同无症状感染者1),在四川成都崇州市大划镇捷普电子厂务工,12月19日由成都乘大巴返回新安。12月21日,1号无症状感染者因颈椎病到新安县正村镇卫生院就诊治疗,当日核酸检测为阴性。1号无症状感染者检测异常后,对其丈夫进行采样检测,经洛阳市疾控中心、新安县疾控中心检测,结果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新安县疾控部门立即开展2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流调,2名无症状感染者初步排查出73名密接、次密接者,同时把正村卫生院、正村社区、西沟村以及其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确定为主要风险点。
其他2名无症状感染者和4名初筛阳性者:对1号和2号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者均进行了核酸检测,其中,3号无症状感染者(男,68岁,系2号无症状感染者的父亲)、4号无症状感染者(女,69岁,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母亲),经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1号无症状感染者租住地邻居(女,34岁)及其5岁女儿、另一邻居(女,37岁)及密切接触者(男,68岁)初筛核酸检测为阳性。
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安民介绍,目前,4名无症状感染者和4名初筛阳性者已分别闭环转运至郑州定点医院。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