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一过,春节的脚步就越来越近了。日前,《杭州市关于春节外省务工人员留杭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大家可在今年1月11日之前登录网站提出意见或建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期间,留杭的非浙江户籍务工人员,可以申领600元标准的券。这些券可以在2022年1月28日至2月28日,在杭州行政区划内有实体经营场所的商家使用。
对于发放对象也就是留杭的非浙江户籍务工人员范围,征求意见稿也有明确,要求在杭缴纳社保,以2021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包括税务登记注册在杭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杭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员工。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员工。
每人600元标准,发放的是两种券,一种每人发放总额为500元抵扣券,每满50元抵25元,允许叠加使用。按人均100元标准设置现金券,以抢红包形式发放,可直接抵用并允许叠加使用。
1月18日至1月25日,申请人由用工单位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并承诺其在杭过年。经审核通过后,1月28日至2月6日在消费券代发平台APP申领电子消费即可。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若个人在春节期间离杭,应通过消费券代发平台APP退回电子消费券。如已使用,同时退补已使用的政府补贴。对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享受资格,依法追缴补贴款项,并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记者 许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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