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北京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报称,为保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在2022年1月21日至3月16日期间,本市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1月21日至3月16日,机动车上路行驶需遵守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规定,相关规定依照《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北京市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二、2022年1月29日、1月30日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1月29日(星期六)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为2和7,1月30日(星期日)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为3和8。
三、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3月1日0时至3月13日24时,除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车外,外省区市货车绕行北京周边省市道路。确需进京的,在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后,按照通行证规定通行。
四、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3月1日0时至3月13日24时,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须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备案方式: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五、2022年1月21日至3月16日,除运送肉蛋菜奶的货车外,京礼高速公路(六环路至市界)双向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4吨(不含)以上货车通行,京藏高速公路(市界至营城子立交桥)进京方向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4吨(不含)以上货车通行,京藏高速公路(六环路至市界)出京方向,每天6时至24时,禁止核定载质量4吨(不含)以上货车通行。
六、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除用于保障城市运行外,禁止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七、2022年1月21日至3月16日,当预测发生空气污染过程且需要采取强化措施时,按照区域联防联控要求,除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需求的车辆及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外,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停驶80%;除涉及赛事、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外,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