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河南新乡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2022年第1号),根据安阳市滑县协查函,新乡高新区辖区居民陈某(男,33岁,住址:高新区振兴社区)被判定为安阳确诊病例唐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陈某已在高新区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在隔离点核酸检测两次,结果均为阴性,身体未发现不适症状,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灭活疫苗。
经流行病学调查,陈某曾到过以下公共场所:
1月6日
12:00—14:00左右,在滑县汽车站候车,乘坐滑县—新乡汽车东站的大巴车(车牌号:豫E EG666)。
16:00左右,在延津丰庄乡附近换乘鹤壁市浚县前往新乡汽车东站的大巴车(车牌号:豫F 16059)。
17:10—17:30左右,在新乡市汽车东站。
1月7日
11:30—12:00左右,在红太阳百货、一楼3515强人皮鞋店购物。
12:30—16:00左右,在新悦城3楼童装区、一楼蜜雪冰城、地下超市购物。
17:45—18:00左右,带女儿到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就诊、打针。
1月8日
11:20—11:45左右,在天下城小区门口鑫辉超市购物。
1月11日
14:00—16:00左右,在妇幼保健院做核酸检测。
请同时段到过以上地点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监测,如发现身体不适,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总台记者 田萌 徐珮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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