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6日电 16日,满洲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127号)》:自2022年1月16日起,暂停进口水果进入满洲里市。
《公告》指出,近期,国内多地进口水果表面被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为强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人、物、环境”同防同控要求,有效防控进口水果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满洲里市加强进口水果管控力度公告如下:
自2022年1月16日起,暂停进口水果进入满洲里市。1月16日前已抵达该市和在途的进口水果,采购商须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并集中管理,暂停销售,在提供“一单三证”(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齐全的前提下,由采购商聘请专业消毒机构按照要求进行消毒,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进口水果经营商户进行实地验收后方可销售、流通。
执法一中队(执法办案科)于春潭 联系电话:15540068567
执法二中队(东山监管所)张传鹏 联系电话:13347018558
执法三中队(兴华监管所)付晓辉 联系电话:13804706802
执法四中队(北区监管所)赵 明 联系电话:13347006110
执法五中队(南区监管所)刘景胜 联系电话:13347014080
执法六中队(新开河镇监管所)祝宝阁 联系电话:13347046777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如因违规经营、使用进口水果,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肃问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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