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2022-01-18 14:38:17 来源: 海南日报


日,《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对三亚汽车租赁企业备案条件、相关单位职责、行业管理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推动汽车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据悉,三亚是海南首个出台汽车租赁地方政策的城市。

《办法》规定,汽车租赁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必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完成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的企业和车辆,不得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汽车租赁业务。

根据《办法》,三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规范汽车租赁行业服务行为,监督和引导租赁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经营。同时,督促租赁企业开展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及应急救援等安全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技能、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办法》要求,三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通过政府监管台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汽车租赁企业名单。租赁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台以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记者徐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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