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桓台县公布
密切接触人员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2年2月1日,桓台县疾控中心接到济南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莱芜区一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入境人员的4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目前,桓台县疾控中心已对4名密接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追踪和隔离管控,4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流调,4人在桓台的主要活动轨迹为:
1月28日,10:30-11:30在商城集县医院宿舍区北门对过购买山药和粉丝等物品;14:00左右在田庄旬北大集购买对联和水果;20:30-21:30在惠仟佳一楼超市购物;
1月29日,9:10-11:59、17:30-19:00在信誉楼超市及二楼女鞋区、内衣区、三楼男裤区购物;10:00-11:00左右,在唐山大集购物;
1月30日,9:49-10:15在联华超市阳光店购物;15:29-17:00,在惠仟佳二楼女装区购物。
相关人员自述在以上公共场所活动期间均规范佩戴口罩。请有与上述活动轨迹重叠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居)报备,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城区居民到县疾控中心、镇居民到辖区卫生院落实一次核酸检测。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现行各类防控要求。做到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时积极配合测体温、亮码通行等防控要求。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桓台县疾控中心
2022年2月1日
济宁市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刘某某活动轨迹的紧急公告
2022年1月31日,我县接协查函推送刘某某于1月26日乘坐G1732次列车3车厢,与确诊病例孙某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我县立即启动流调处置程序,对其进行集中隔离,对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刘某某已经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自1月26日以来无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首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为寻找刘某某的其他接触人员,现将其在微山境内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1月26日20时29分,刘某某从南京南站坐G1732次列车3车厢015F,于22时30分到达滕州东站。22时40分出站后打出租车(现金支付,车牌不详)回家,23时50分到家,之后未再外出。
2022年1月27日上午未外出。17时30分与父亲、母亲、弟弟出门到前留庄常润服装店、万博鸿服装店逗留,在留庄镇顺发男装买衣服,后到市场对面路南地摊买对联,19时回到家,到家后未再外出。
2022年1月28日约17时与父亲等4人去附近上坟。
2022年1月30日,上午未外出。16时58分与其弟弟、叔家弟弟等三人骑电动三轮到留庄七村佳家旺超市购买物品,17时29分微信扫码付款,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2022年1月31日16时30分接到县疾控中心通知,在家中等待转运隔离,后由县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微山县荷韵假日酒店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段与刘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8222772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日
德州市
乐陵市
2022年1月31日23时,乐陵市疾控中心接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的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我市陈某为确诊病例MU5206航班的同程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陈某现居我市,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密切接触者在乐陵市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月27日20时,乘坐出租车(鲁AF09191)从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回乐陵市郑店镇家中。
1月30日10时32分,通过薛记炒货店进入德百购物中心,10时35分在二楼服装区,11时33分进入一楼超市,涉及水果、调味品、湿巾区,11时54分在11号收款台交款。12时01分在一楼三只松鼠买水,12时13分由薛记炒货小门出德百购物中心。12时35分在德百购物中心附近杨国福麻辣烫就餐。13时46分由澳林新天地购物中心东北门进入,去三楼服装运动区,15点46分在一楼超市购买牛奶,15时58分付费离开。在购物期间曾多次摘掉口罩。
1月31日9时至10时去郑店镇樊屯赶集。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乐陵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日
来源:桓台融媒、健康微山、乐陵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头条 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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