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卫健委19日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20日0时起,宝安区石岩街道调整相关区域风险等级,通告如下:
石岩街道宝石南路94号、浪心南路3号楼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20日0时起,宝安区石岩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罗租社区罗租工业大道以东、黄峰岭工业大道以西、建兴二路以南、洲石路延长线以北区域;龙腾社区下排村四区四巷2号;浪心社区龙马小区20、21、22、23号;浪心社区车头村二巷7、8、9号,三巷7、8、9号,四巷9号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罗租社区除封控区外全域;浪心社区松白路以东、石岩河以南区域;浪心社区龙马小区16、17号;浪心社区车头村除二巷7、8、9号、三巷7、8、9号、四巷9号外的一至四巷10栋楼;龙腾社区下排村四区二巷至七巷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石岩街道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全域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解封解控后,石岩街道相关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严格卡口管理。社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辖区非生活必需密闭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游戏厅、茶室、酒吧、KTV、电影院、歌舞厅等)严格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4号》要求暂停开放。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三)加强交通管控。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四)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通过健康码进行申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社区活动期间,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串门,不聚集。
(五)及时调整防控措施。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4号》仍然生效,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20日0时起,对进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的所有道路以及石岩街道内部所有道路解除交通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进出石岩街道所有道路的交通管控。
(一)解除石观路至福龙路(双方向)、洲石路宝山园路口(与航城街道交界)、宝石路牛城村路口(与南山区、新安街道交界)、松白路天宝路路口(与南山区交界)、松白路红星村路路口(与光明区交界)、大眼山隧道(与光明区交界)、洲石玉支线石岩湖后门路段(与光明区交界)、德政路外环路路口(与龙华区交界)、机荷高速石岩站出入口等交通管控。
(二)取消机荷高速溪之谷出入口、南光高速料坑出入口、南光高速宝石出入口、龙大高速石龙仔出入口、龙大高速德政路出入口临时封闭措施。
二、解除石岩街道内部所有道路的交通管控。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9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
头条 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