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修订印发

时间:2022-03-18 14:08:42 来源: 兰州日报


3月1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对《兰州市重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日印发。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补助对象和适用范围,前期费主要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市级和县区级重大项目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研究费、前期工作标底编制及招标管理费、概算审查费、咨询评审费和项目技术图书资料费、差旅交通费以及重大课题、规划、方案、意见的编制。

《办法》明确了重点支持方向,重大项目前期费重点支持项目规划研究、工程实施方案研究、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研、咨询论证评价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办法》明确了项目前期费补助标准,建设类项目,先按总投资的0.5-1.5%确定项目前期工作总费用,再按市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类项目不超过前期工作总费用的40%、社会民生和生态环境类项目不超过前期工作总费用的80%的比例确定重大项目前期费补助额;县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类项目不超过前期工作总费用的30%、社会民生和生态环境类项目不超过前期工作总费用的50%的比例确定重大项目前期费补助额。重大课题研究和规划、方案、意见编制,原则上前期费补助额不超过30万,市委、市政府安排和国家级智库承接的重大课题、重大规划、方案、意见按“一事一议”商谈确定。(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马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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