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行程轨迹!黑河孙吴县3人被行政处罚

时间:2022-04-02 18:22:54 来源: 今日黑河


近日,孙吴县公安局查处两起疫情防控期间隐瞒行程轨迹案件,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3人、宾馆1家。

3月25日,入住在孙吴县某宾馆的四川籍居民黄某利,因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乘航班,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接送及接待黄某利的孙吴县居民姜某(宾馆经营主)被确定为次密切接触人员。在县疫情指挥部流调工作人员对此二人行程轨迹流调期间,黄某利、姜某因担心隔离和连累他人,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后经公安机关大量数据研判并多次与二人核对,黄某利、姜某才陆续说清行程轨迹及接触人员,二人行为违反了《孙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62号公告》第二条,“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有阳性检出区域的人员,谎报隐瞒旅居史、接触史、行程轨迹,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有关要求。此外,公安机关在流调排查期间发现,姜某经营的宾馆存在对住宿旅客不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

3月31日,孙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县疫情指挥部警情通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双鸭山籍居民刘某友有故意躲避检查点检查情况。经调查,刘某友因手机丢失,在去往打工工地途中无法扫码验证行程,故绕过大河口疫情防控执勤检查点逃避检查。

目前,孙吴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利、姜某故意隐瞒行程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对姜某经营的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友隐瞒行程逃避检查点检查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处罚待违法行为人集中隔离期结束后执行。

编后

疫情面前,倘若故意隐瞒行程轨迹、明知故犯,无异于“抱薪救火”,害人害己。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小编提醒广大市民: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人人有责,请务必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行程轨迹。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等行为者,等待他的将会是依法严肃处理。

关键词: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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