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暂停!牡丹江市发布第7号通告

时间:2022-04-04 14:30:17 来源: 黑龙江日报


4月4日,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第7号通告。通告称:

目前,牡丹江市在城区风险人员应检尽检中发现阳性感染者,存在社区传播和疫情反弹风险,为迅速阻断疫情严防外溢,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4月4日7时起,对城区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一、非必要不离牡,确需离牡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属区防指通行证,在公路检查站主动填报并出示“牡疫控”出城信息。

二、城区实行静态管理。病例居住楼宇实行“足不出户、不进不出、服务上门”,病例居住小区实行“人不出小区、严禁聚集”,生活物资无接触配送至小区。其他小区人员严防聚集,只保留一个出口,“每户每两天一人次凭证出行购买生活物资”。小区(村屯)实行封闭管理,禁止非本小区(村屯)人员和车辆进入。

三、爱民区实行从严管控,除医院及保障生活物资的超市、菜市场外,其他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四、其他城区除应急抢险、医疗救护、城市运营维护等保障部门车辆、人员,以及医院、超市、药店、加油站、银行、物业、供热、供电、供水、供气、移动、电信、联通、龙江网络等生产生活所必须营业场所外,其他业态暂时关停。

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外,其他人员居家办公,重要企业需经市防指或所属城区防指备案批准,职工上下班实施“两点一线”。由各单位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七、加强市场商品价格监管和生活物资保供,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记者:刘晓云

见习编辑:薄勋

审核:朱月

统筹:孙佳薇

关键词: 牡丹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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