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综合研判,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沣东新城实行全域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入的,由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区域内小区(村组)、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每户家庭每2天可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指定地点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4.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上述单位行业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
5.个体诊所、宾馆、酒店、服装店、餐饮场所、景区、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
6.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7.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大学实施封闭式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9.区域内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非必要自驾车严禁出行。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因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的考生、监考老师及相关考务人员,凭学生证、教师证、工作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出入小区、考场。小区、村组管控人员遇上述人员及车辆,查验有效证件并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程序后,应立即放行,并尽量提供方便。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10日0时起执行,具体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建章路街道咨询服务电话:
029-89503080 029-89502121
三桥街道咨询服务电话:
029-84516157 029-84515460
王寺街道咨询服务电话:
029-89500001 029-84411828
斗门街道咨询服务电话:
029-85908081 029-85906180
上林街道咨询服务电话:
029-38011531 029-33810006
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9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
头条 2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