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石家庄市产业人才集聚,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产才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石家庄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吸引留住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新引进一家全球综合排名500强、全国综合排名100强及以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入驻产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产业园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每个产业园(市级及以上)、工作站,由市财政每年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5万元的营运补贴,补贴期限2年。
设立“高级人才寻访券”
面向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发放“高级人才寻访券”,用于鼓励企业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人才绿卡(A卡)条件中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寻访服务,降低企业人才开发成本,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额度,发放总量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石市就业
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到石市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3万元。
加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
鼓励驻石高校围绕石市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对每个新获批专业,由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组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
以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两大产业为重点,由产业链“链主”或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由市县两级政府共同出资支持,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对新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
实施人才贡献奖励
设立“企业骨干人才奖”,对年缴税额达到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5000万元以上的主导产业企业,由企业每年分别推荐20名、10名、4名、2名、1名做出突出贡献的骨干人才作为奖励对象,由市财政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激励人才自我成长
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对主导产业企业新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新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由市财政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妥善解决人才配偶安置
对持有人才绿卡(A卡)人才、持有人才绿卡(B卡)博士人才的配偶,愿意在石家庄市就业的,由市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和市国资委按规定优先妥善安排工作。对暂未就业的,待业期间,由市财政给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2年。(燕都融媒体记者 杨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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