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不低于80%

时间:2022-05-11 14:28:52 来源: 安徽商报


省教育厅5月10日晚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政策。我省今年明确要求各地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省示范高中原则上不跨区域分配指标。

[义务教育]

公办学校不得选拔学生

义务教育免试就入学相关要求今年基本没有变化。省教育厅明确,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在招生范围的划定上,省教育厅明确,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学校不得自行择招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审批机关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

具体来说,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录取。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我省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今年给孩子报名上学,有些材料不再需要提供。省教育厅在通知中强调,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或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自建的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同时,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省教育厅还明确,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

小学入学年龄相关政策今年没有变化。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省教育厅强调,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普通高中]

今年建成全省统一招录网络

中考临,普通高中招生备受关注。省教育厅在方案中明确,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本地生源情况、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另外,省教育厅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2年建成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台,各市将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逐步使用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属地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明确

在招生范围上,省教育厅明确,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域内明确。

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本市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高校附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对在大班额消除过程中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区,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这些地区申请,统筹调配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防止省示范高中跨区域掐尖

我省今年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原则上不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省教育厅明确,对于2021年仍存在跨区域指标到校的地区,具备条件的,应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暂不具备条件的,围绕妥善处理好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与防止县域优质生源过度流失之间的关系,以及避免学区房炒作,积极开展跨区域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试点,跨区域指标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随着县域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高,逐年减少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到2024年实现属地招生。

省教育厅明确,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和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对口帮扶机制,通过举办分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由跨区域“招好学生”到“送好资源”转变。

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5%

我省今年将继续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省教育厅明确,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今年也将进一步规范,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监督管理]

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

严惩违规行为,我省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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