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通知:符合条件定点药店 将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时间:2022-05-24 13:53:31 来源: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经遴选确定为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其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普通门诊、门诊慢病和门诊特殊疾病等门诊统筹保障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通知》规定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应具备的条件,明确医保目录内药品的销售价格由医保部门和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协商谈判合理确定,并分类确定医保支付标准。《通知》明确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购药采用凭处方购药和无处方购药方式,要加快推动电子处方流转,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通知》要求坚持试点先行,结合布局规划,逐步扩大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范围,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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