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稳经济兜民生底线20条措施的通知》,从加强民生保障、开拓就业岗位、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民生服务、服务市场主体五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01、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1万元以上,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对困难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认真执行低保和物价指数联动机制,按规定条件及时启动临时物价补贴。对受疫情等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快推进县级“助联体”建设,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等救助帮扶资源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救助帮扶类社会组织,有效链接公益慈善资源,推动救助模式向“物质+服务”转型。
02、加强孤困儿童兜底保障
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年内集中供养孤儿最低人均养育年标准不低于2.1万元。孤弃儿童逐步集中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增强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推进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重度残疾等困境儿童集中养育。
03、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发布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编制普惠型养老机构标准,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办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
04、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全省联动开展第十个“6·19”开放日活动,认真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寻亲、站外托养服务管理。对滞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各地要积极推动落户安置。
05、争取尽快发行共同富裕专项彩票
力争年内上市销售,留存浙江的公益金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居家基本条件改善,优先支持革命老区、海岛和山区26县等福利事业发展。
积极开拓就业岗位
06、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建设
年内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6000名,每万老年人持证护理员达到22人。各地要加大护理员培训力度,及时组织等级认定,按规定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奖励,按工作年限、技能等级给予补助。
07、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
支持各级民政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快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原则上每个社会工作站配备3名以上专职持证社会工作者。鼓励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设立社工岗位,吸纳专业社工人才就业。
08、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
加强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配备,市县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招聘计划和方案,能多则多、能早尽早,积极稳妥组织招聘工作,择优录用,确保质量。要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
09、支持福利彩票销售站点发展
通过直补、以奖代补、以赛代补,发放疫情补贴、星级补助、销售奖励等,加大对销售站点扶持力度。积极构建多元化渠道体系,鼓励各地利用现有专营渠道附加其他便民服务,促进站点多元经营、减负降本、共赢发展。加大销售渠道常态化公开征召力度,依规有序扩大网点数量规模,增加就业人数。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0、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列入省重点工程的23个敬老院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年新增养老机构认知症照护床位6000张。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智慧养老设施场景建设,建成105家智慧养老院、1456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智能服务终端。
11、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赋能,年内启动6个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新改扩建项目。加快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年内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达到70%,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40%。
12、加快推进老旧殡仪馆升级改造和安葬(放)设施建设
重点支持建德、文成、新昌、嵊州、武义、磐安、缙云、青田、遂昌、庆元等县的殡葬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100%乡镇建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新增100个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推动实施老旧墓地生态化改造试点,对符合改造要求的,各市可增加试点。
13、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力度
加快推进第一期(2022—2023年度)44个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率达到100%。加快推进5条新时代美丽移民村示范带、2个幸福库区和300个新时代美丽移民村建设。积极谋划移民村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项目,扶持移民村投资优质股权项目。积极拓宽移民创业融资渠道,继续推进移民创业贷款贴息工作。
14、助推新建大中型水库提速增效
统筹加快新建大中型水库45项移民安置前期审查审核。提高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效率,对移民安置仅涉及一个县(市、区)的,推行初验与自验合并进行。对导截流阶段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重要专项设施迁复建的,在完成相应安置任务后可申请不再开展本阶段验收。推进移民安置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办理时间进一步缩减至10个工作日内。
做好民生领域暖心服务
15、加强“一老一小”关爱帮扶
实施“添翼计划”扩面提档,开展困难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全省域实施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建立老年人精准画像,加强空巢独居、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探访关爱,指导杭州市余杭区、长兴县、绍兴市柯桥区加快推进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试点,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
16、减轻婚丧支出压力
加快推进惠民殡葬综合改革,逐步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守灵(告别)、火化、骨灰盒、安葬(节地生态葬)等“6+N”项的基本殡葬服务事项免费,积极推动集中治丧办丧。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加快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等建设,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婚事简办,降低婚嫁中盲目攀比、排场浪费等非理性支出。
17、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心理疏导
鼓励引导社工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卫生类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面向广大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关爱帮扶、减压增能等专业服务。鼓励枢纽型、资助型社会组织为心理疏导项目提供支持和帮助。各地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项目资助时,可适当向心理疏导类项目倾斜。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18、积极扶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
协调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措施,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纾困减负,支持减免公建养老设施租赁费用等。支持各地试点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支持养老服务连锁化、集团化运行,评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品牌龙头企业,举办全省老龄产业博览会。
19、加强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工作
完善街路巷命名审批流程,平稳有序做好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职责交接。压缩办理时间,高效完成地名命名的备案、公告工作,为相关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开展市场营销提供便利。
20、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
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信息互通交流平台,更好链接、整合行业领域资源,加强对会员单位的人员培训,更好帮助会员单位和企业纾困解难。积极采取会费减免等举措,尽最大可能减轻会员单位和企业负担。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加大惩处曝光力度,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8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7
头条 22-06-06
头条 22-06-06
头条 22-06-06
头条 22-06-06
头条 22-06-06
头条 22-06-06
头条 22-06-06
头条 22-05-25
头条 22-05-25
头条 22-05-25
头条 22-05-25
头条 22-05-25
头条 22-05-23